2006年3月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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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法院寻求“公道” 诉讼风险提前知(二)
律师提示 最好提供原始证据 证人必须亲自到庭 提供证据注意时限
法晚

  证据风险·无可奈何
  要欠款找错“对手”证据不足难获支持
  (续上期)2003年,高某在达远公司担任技术副厂长。因该厂准备扩建,经高某介绍,准备由杨某负责工程施工,而杨某个人不具备承包建筑工程的资质。同年8月,杨某以某市建公司的名义,向达远公司交纳了工程扩建意向保证金1万元、图纸费5000元,并由达远公司开具了收据,内容为:今收到某市建公司保证金1万元,图纸费5000元。
  后因达远公司工程资金未到位,扩建工程没有上马。杨某多次找达远公司索要保证金及图纸费未果,遂找高某索要此款。遭到拒绝后,杨某将高某诉至法院。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由于工程未上马,达远公司与市建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。而高某任达远公司副厂长,是该扩建工程的介绍人,杨某向达远公司讨债不成便向高某索要,但高某与杨某之间没有欠款事实,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。因杨某起诉证据不足,故不被法院支持。

  法官简评
  “打官司就是打证据”。原告起诉或被告提出反诉,应对自己的主张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。而法院庭审,主要是法院在法庭上对所有证据进行审查、判断,确认其有效性和证明力的过程。如果当事人举证不积极、不及时或者举证不力,不但会给法院公正、合法地审理案件造成障碍,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。

  律师百宝箱
  锦囊一:最好提供原始证据。向法院提供证据,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(不能提供原件或原物时应予以说明)。若证据是在域外形成的,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手续。

  不利后果:导致该证据无效
  锦囊二:提供证人证言的,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庭的五种情形外,证人必须亲自到庭作证。

  不利后果:证人证言依法不予采信
  锦囊三:在举证时限内提供证据。超过举证时限提供的证据,不得在法庭上出示,不予质证(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),也将不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。

  不利后果:可能导致败诉
  锦囊四:申请评估鉴定的当事人,应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,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或提交评估鉴定费用及相关材料。

  不利后果:可能导致败诉
  锦囊五: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,应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,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。

  不利后果:法院将不予调查收集

  诉讼风险十个慎考虑
  除了文章中提到的诉讼风险外,以下的十个诉讼风险也是当事人在选择诉讼时,需要慎重考虑的:
  1.起诉不符合条件
  2.逾期改变诉讼请求
  3.超过诉讼时效
  4.委托诉讼代理人授权不明
  5.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
  6.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
  7.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
  8.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
  9.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
  10.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